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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0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的通知

来源: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作者: 编辑:党宣 时间:2019-04-16 字号: 【大】 【中】 【小】

各学院: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20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计划

1、按省教育厅要求,本项目围绕“双一流”建设需要,

选派学校重点学科、品牌专业、重点实验室、协同创新中心、工程中心、教学示范中心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骨干教师。

2、出国留学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按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助,资助出国留学期限一般为6个月,经学校批准,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。

3、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,凡未按期派出者,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、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身心健康。

2、在校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,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学、科研能力。

3、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(197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),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。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。

4、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《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外语合格条件》(附件3)规定。申请时外语未达标者,录取后需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外语水平考试,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。

5、本项目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:

(1)已申报2019年地方(与国家留学基金委)合作项目的人员;

(2)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教育厅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

有效期内的人员;

(3)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留学资格,经批准放弃资格且时

间在2年以内人员;或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,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;

(4)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,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;

(5)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。

三、选拔办法

1、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30日(周二)前将《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》(附件5)提交至综合楼713室进行登记,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;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,请按照《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》(附件4)要求准备申报材料,并于2019年5月10日(周五)前提交至综合楼713室。

2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预录人员名单,录取结果于2019年7月底前公布。

 

如有任何问题,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

联系人:姜 倩、黄学平

电 话:88661393

邮 箱:jq_hubu@126.com;huangxueping@hubu.edu.cn

人事处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2019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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