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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“琴园育人故事”征集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党委宣传部 作者: 编辑:鲜文涛 时间:2021-05-24 字号: 【大】 【中】 【小】

校内各单位:

为深入挖掘和生动呈现学校真实感人的育人故事,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“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”的热情,切实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、文化知识教育、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、各领域,全面构建和完善“三全育人”一体化思想政治工作体系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就开展2021年“琴园育人故事”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

面向全校教职工征集2020年1月1日至今岗位育人的真实故事、典型事迹。

二、征集内容

围绕学生成长成才的方方面面,以“故事”形式,书面表述个人(或团队)岗位育人的真实记录、精彩片段,也可分享其他教职工育人的点点滴滴,重点聚焦在思想解惑促成长、心理解压促健康、学习解困促提升、生活解难促信心、就业解忧促发展等方面的成功个案和感人故事。

、撰写规范

1、主题鲜明,典型突出。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贴近学生思想学习实际,鲜活反映我校教职工生动育人实践,且具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。

2、内容详实,“故事性”强。用平实温暖的口语讲述真实感人的育人故事,重在心中有爱,言之有物,对故事发生的场景、人物、情节等细节进行描述。

3、文风朴实,格式规范。故事采用第一人称撰写,应具有较强可读性和启发性,不得杜撰、抄袭,为维护学生隐私,故事中的具体人物信息可用化名代替,并标注“化名”字样。

具体格式规范为:故事分为标题和正文两部分,字数800字以内为宜。标题为小二号字方正标宋,正文为四号字仿宋,文内一级标题为仿宋加粗,正文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5磅,文末附作者单位及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
、有关要求

1、各单位要做好育人故事征集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,加强对故事撰写的指导与把关。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须报送至少1篇育人故事,各教学学院须报送至少3篇育人故事。

2、各单位在6月30日前汇总育人故事,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:xcb@hubu.edu.cn,联系人/电话:田仕兵/88663910。学校将适时开展故事评选及宣传推广。


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

2021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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