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湖北频道11月18日电(廖君 李本义)湖北大学近日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工作会议,正式启动五个学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,这标志着该校综合改革工作进入了实践操作阶段。
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,增强办学活力,提高办学效益,11月3日,该校党委印发了《湖北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,正式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。
党委书记刘建凡表示,湖北大学要实现科学发展、跨越式发展,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改革创新重要性的认识,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,随着高等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,改革必须由单兵突进转向综合改革。他指出,学院承担着培养人才、传承知识、服务社会的重要责任,是一所大学完成职能、顺畅运行的最基本的平台。学院建设好了,学校才能获得发展。必须把管理重心放到学院去,让学院充满建设发展的活力,成为拉动学校发展的最根本力量。
刘建凡说,当前,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,要在赋予更大的改革创新权等方面下足功夫,实行管理重心下移、责权利捆绑下放,给予学院书记、院长充分的人、财、物调配权,把责任放到学院书记、院长肩上,充分发挥学院书记、院长的权利和杠杆作用,同时启动免职程序,对不合格的学院书记、院长进行问责。